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后,四川省各级各部门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四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牵头,督促指导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食品安全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38项具体措施。省市场监管局在局党组(扩大)会和局务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了《规定》,制定印发省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方案》,着力推动形成大市场监管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系统合力。
二是强化省食安委建设。4月2日,四川省政府召开2019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务副省长、省食安委主任王宁同志主持会议,组织开展了对《规定》的集体传达学习,强调树牢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会议审定了新修订的省食安委工作规则,明确了机构改革后省食安委新一届组成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省食安委会议、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审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研究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是各地积极传达学习。全省各市(州)均将《规定》的传达学习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计划,攀枝花、泸州、绵阳、南充、遂宁、乐山、宜宾、雅安、甘孜、巴中、凉山、广安等市(州)已经实施,并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泸州、广元、南充等进一步强化了市食安委建设,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食安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