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水滔滔,仍有人在最严禁渔期捕鱼!武汉警方出手
- 发布时间:2020-07-13 11:27 信息来源:工人日报
从7月1日开始,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正式开启十年禁捕期。然而,依然有人铤而走险!武汉警方雷霆出动!
日前,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获悉,自6月下旬起,长航武汉警方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截至发稿时,该局共破获非法捕捞犯罪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查获渔获物198公斤,涉案船只5条,非法捕捞工具153套,并破获了长江武汉段首起利用超声波非法捕捞的“捕运销”产业链犯罪案件。
今年5月,长航武汉公安汉阳所接群众匿名举报和武汉市、汉南区两级渔政反馈线索,在长江武汉汉南水洪水域有人夜间驾驶快艇电鱼。汉阳所迅速行动,联合渔政人员展开联合调查。
经过多次侦查,汉阳所民警在汉南水洪水域附近开展严密蹲守布控,6月23日0时30分,民警将正在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杨某(汪某之妻)成功抓获,并现场查获超声波捕鱼工具和渔获物。
5月11日,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阳逻派出所在长江阳逻水域查获非法捕捞案件,当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22.4公斤渔获物。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长期驻点非法捕捞的水域是一个回流区域,在这个水域里鱼类的种类多、品种好、卖价贵,夫妻二人利用超声波捕鱼器对底层优质鱼类进行捕捞,当天捕获的鱼中就有一条13斤价值1700余元的长江鮰鱼,捕到的鱼销往鱼行、鱼庄,收益好的时候一晚可以盈利9000多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杨某两人长期非法电捕鱼,从2019年至今共牟利24万余元。
为彻底捣毁非法捕捞利益链条,长航武汉公安坚持源头打击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买卖供应环节的打击力度。办案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汪某、杨某将非法捕捞所得的渔获物以高价转手卖到京蓝(化名)鱼行、灰晖(化名)鱼庄等地和流动鱼贩手中。目前,已对3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针对严厉的禁渔令,武汉市公安局迅速行动。7月3日,正在使用地笼捕鱼的非法捕捞者蔡某在汉江东西湖段被现场查获,民警当场收缴地笼50米。6日晚,又有3名非法捕鱼者顶风作案,东西湖分局民警在汉江与汉北河交界处将其抓获,现场收缴有包括刀鱼在内的10余斤鱼获,以及丝网、两条船等捕鱼工具。
武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政府通告明确,7月1日零时起,武汉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嘴江段,正式实施10年全面禁捕。为服务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切实做好长江“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期性工作,武汉警方认真谋划。
本月以来,为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水上、蔡甸、东西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功能区)分局民警一边防汛抗洪,一边展开打击非法捕鱼行动。他们以“零容忍”态度,进一步加强长江、汉江的江面、堤岸,相关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鱼,与此同时,他们也耐心向沿岸渔民开展市政府“禁渔令”普法宣传,引导群众配合“禁渔令”。
据悉,武汉各类各级公安机关将联合武汉渔政部门对相关酒家、渔行非法销售江鱼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彻底斩断非法捕捞“捕运销”产业链。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电捕鱼”、利用“地笼”等灭绝性、掠夺式非法捕捞行为,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排查非法捕捞行为背后利益链、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