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关意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这一要求,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绑定, 必然会推动“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这一基本手段,愈发向着常态化、全覆盖、科学化、精准化的方向发展。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认知工具的提升, 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之所需。分级分类是政府管理常用的认知工具。不同的管理目的、监管机制,要与相适应的认知分析相结合。如安全风险分级即是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再对应施行不同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手段。天津曾将信用风险分类与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即通过归集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重特大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事故,失信被执行人等负面信息,对应进行分类标识,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抽查比例。这种展示与应用,偏重于社会信用约束,稍显平面化与机械化,对于“双随机、一公开”而言,差异化、灵活性不足。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着基本性、常态化、全覆盖方向发展,要求认知工具对监管对象状况的全面性、完整性与动态化的描述。当前,市场监管领域语境下的信用风险,已经超出了金融管理领域“违约风险”的内涵,成为归集违法违规、失信违约、惩戒约束, 以及信用承诺、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多种信息, 对企业状况进行全方位展示与描述的认知工具。归纳起来,有以下特点:一是全面归集,标准统一,形成数据海量数据库,在单位企业时间线上、一定尺度的横断面上都具备查询展示的能力。二是基于算法,动态分类,以算法统合海量数据, 形成分类指标体系,促进分类的精细化、展现的全景化。三是突出应用,充分共享,定位于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性、有效性,优化资源配置,并拓展各地方监管信息来源。这些恰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展所需要。
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水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政府监管体制中的基本手段的地位,决定了其需要不断分析企业状况、识别监管重点、研判违法风险,从而才能有的放矢地制定抽查计划,实现差异化监管、精准投放监管资源的制度意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充分嵌入到“双随机、一公开”的整个流程中去,才能在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实现自身的提升。一是影响抽查计划、比例与频次的同时, 描绘地域和层级差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的目标,必然要求计划比例频次等发起模式向着去中心化、决策下沉方向发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除了市场主体进行全景画像的同时,还要适应地域监管与层级权限等因素,提供差异化画像。二是辅助建立检查对象库的同时,打磨通用模型与分领域模型。检查对象库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核心数据库。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归集的数据为构建检查对象库,以及不同监管领域子库无疑会提供强大的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也应通过检查活动对市场主体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违法风险等信息进行修正,使得数据在全面的同时趋于实际。两相互动,为构建风险分析预警、经济经营状况等模型提供动态磨合的基础。三是收集检查结果数据的同时,形成数据回馈的闭环。“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的检查结果是高度类型化的表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作为对内应用的数据库,可以收集检查活动中形成的具体检查结果,即描述性信息,并通过记名不断积累企业历史数据,结合分析模型形成相关领域、类型、行业企业的分析结论,用于进一步指导制定计划、确定比例频次,以及构建检查对象子库等检查活动。
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前面主要是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的背景下,初步讨论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一些建设建议。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本身来讲,是面向行政机关内部的数据管理机制。在“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监管日益成熟的形势下,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来构建这一机制。关于互联网思维的讨论很多。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可供借鉴:一是用户思维,即以各级监管人员为服务对象,以各类监管活动为应用场景,以监督实践为指向,构建通用分类标准、数据规范分析模型,并持续优化。二是平台思维,即超越数据库的概念,不仅提供数据共享、也提供算法支撑,并贯穿事前事中事后、链接领域监管系统,建立监管生态平台。三是迭代思维,即增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与相关系统的交互性,在提升监管与营商环境水平的总体目标下,分解目标、修正目标、完善目标,促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尽早产生效益。
在不断拓展提升中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起点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立足于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但它必然不能止步于此。首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不是一个单向输出的系统,而是在信息交互、不断迭代中成长的数据分析和信息枢纽系统。第二,在实践需求的引导下,该系统可在汇集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领域化分类指标,形成全方位风险分析与预警系统。第三,通过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交互迭代,该系统可以逐步从市场监管部门拓展至市场监管相关领域,进而成为联合监管、协同监管的支撑系统。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黄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