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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在全省市场监管所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的指导意见

        2021年-09月-10日 13:49   |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非公党工委,长白山市场监管局、党工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非公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安排,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决定在全省市场监管所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确保一率先”目标,按照有利于统筹“小个专”党建资源、有利于推进“小个专”党建与市场监管职能相融合的基本原则,依托全省市场监管所普遍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部门抓“小个专”党建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建工作阵地,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努力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小个专”党建工作载体。 

          ——“小个专”党建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按照有批复、有标牌、有制度、有人员、有台帐、有网格图“六有”标准,在全省市场监管所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坚持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模板化运行、机制化落实,细化实化任务举措,建立更加系统完善的“小个专”党建工作体系。 

          ——“小个专”领域“两个覆盖”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建立信息准确的“小个专”党建数据库,动态掌握党建工作底数,有效发挥市场监管所(党建工作指导站)联系服务作用,实现有党员的全部建立党组织,党的工作实现动态全覆盖。 

          ——“小个专”党建助力发展成效切实增强。在县(市、区)党建指导服务中心(红色孵化器)统筹指导下,建立一支规模大、业务精、服务好的市场监管“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助企发展服务员”队伍,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送创业政策、送优惠服务,在助力企业孵化生成、创业成长上有为有位。 

          二、职责任务 

          在市场监管所建立的党建工作指导站,是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推进“小个专”党建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一)管理党建信息。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监管职能优势,依托市场主体“e 窗通”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小个专”党建引领平台,建立“小个专”党建数据库。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向地方党委组织部、非公党工委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和“小个专”党建工作数据。 

          (二)指导党建工作。履行抓“小个专”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地方党委组织部、非公党工委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部署要求,推动落实“小个专”党建工作任务。指导具备组建条件的“小个专”市场主体及时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加强联系、指导组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引导“小个专”市场主体负责人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指导落实基层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要求,配合做好“小个专”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三)开展助企服务。推动党建工作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选派“发展服务员”,组建“发展服务团”,全面助力各类“红色孵化器”建设,结合“小个专”市场主体发展需求,对党建基础好、支持党建工作和“红色孵化器”入孵企业,积极提供登记注册、年报、知识产权、广告、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合同等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四)宣传惠企政策。协调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活动,引导“小个专”市场主体关注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扶持政策并依法依规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听取并梳理“小个专”市场主体对政府及其部门政策制定、落实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馈。 

          (五)做好调查研究。配合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非公党工委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个专”党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困难,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提升。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建设要求 

          (一)做好统筹规划。党建工作指导站在市县党委组织部、非公党工委和市场监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统一规划、推进,在各基层市场监管所组建。纳入各县(市、区)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工作同步、资源共享。党建工作指导站的设立不改变辖区内“小个专”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二)选优配强力量。党建工作指导站设站长一名,一般由市场监管所所长担任。辖区内“小个专”市场主体较多的市场监管所,可设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站内设置党建指导员若干名,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党建指导员责任区域。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小个专”党建工作任务。 

          (三)建立运行制度。按照“五化”工作要求,推进党建指导站各项工作。明确工作推进制度,按照党委组织部、非公党工委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指导,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市县党委组织部、非公党工委和市场监管部门党组(党委)要把党建工作指导员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组织辖区内“小个专”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参加教育培训。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反馈“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党委组织部、非公党工委要将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工作作为非公企业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小个专”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指导站工作纳入地区“小个专”党建总体部署,坚持建、管、用相结合,研究具体措施,狠抓推进落实。 

          (二)强化工作保障。要将党建工作指导站的工作经费纳入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经费预算。加强阵地建设,保证党建工作指导站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典型选树,及时总结各地“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的经验做法,以先进带后进。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共吉林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