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要求》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浙江工商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等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随着近年来国内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不断涌现出的新需求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的规范也提出了新的需求,应该以新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应对电子商务新的发展。
新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201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一方面现有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为电商法的顺利出台提供了参考和辅助,但另一方面也为国家标准支撑电商法的落地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电子商务法明确定义了“电子商务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而原标准只规定了对实体产品质量信息的要求,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规范需求。
(2)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健全网络零售信用体系、化解网络零售信用风险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提出了更高的应用需求。
(3)随着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和智能终端的普及,新的网络营销方式不断涌现,如微商、小视频、直播卖货等,粉丝经济、网红经济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创造了惊人的销售业绩。
新的营销模式成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重要活力源泉,但也带来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监管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对产品质量信息提出能够规范新模式的需求。
综上,为了推动《电子商务法》的落地,适应电子商务发展中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需求,国家标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规范》33992—2017急需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的描述属性、方法、模型、摘要描述以及扩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的描述、展示、交换和管理等。 本文件代替GB/T 33992—2017《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规范》,与GB/T 33992—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术语“电子商务”、增加了术语“电子商务产品”(见3.1、3.2); ——修改了产品质量信息模型,增加了“服务提供”和“服务保障”以及相关的元素(见第6章); ——增加服务提供信息摘要描述的相关内容(见第10章) ——增加服务保障信息摘要描述的相关内容(见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