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及分类》由 TC307(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当前形势下,需要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现代化。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是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城乡功能发展、确保平安建设、提高防灾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对应急避难场所要高度重视,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
为提升从城市到乡村各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是必然选择。
随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的逐步推进,我国有关应急避难场所的国行地标也相继实施。
但因没有形成统一的应急避难场所标准体系,现有的各类标准中存在多种的分级、分类方式,且现有的分级分类方式普遍存在设施规划不完善、应对灾种单一、缺乏乡村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等问题,极大阻碍了我国城乡应急避难场所的科学、规范建设。
为充分发挥应急避难场所在灾时的有效庇护功能,实现“全灾种、大应急”的管理思路,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统筹规划和有效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效率,亟需对我国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级及分类进行科学研究和统一规范。
本标准旨在对我国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管理权责层级划分,并从不同维度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分类,以确保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统一规划、系统管理、协同调度。适用于我国城乡各区域、全灾种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维。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应急避难场所分级。从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应急指挥调度权责出发,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层级划分; 2)应急避难场所分类。结合合应急避难场所的避灾需求、建筑类型、功能设计、避难时长等因素条件,从多个维度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分类; 3)基于突发事件类型对应急避难场所分类。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对应急避难的不同需求,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空间类型、选址条件、物资配置等进行设定; 4)基于空间类型对应急避难场所分类。对不同空间类型应急避难场所的避难功能、有效避难面积、选址条件、设施物资配置等进行设定; 5)基于总体功能定位对应急避难场所分类。基于应急避难场所的避灾种类、平灾结合能力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设定; 6)基于避难时间对应急避难场所分类。基于避难时长需求不同,对应急避难场所的服务半径、可容纳避难人数、设施物资配置等进行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