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 智慧停车数据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浪潮软件集团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北科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计算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科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停车问题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城市发展受到百姓普遍关注。
目前国内大中小城市,车位供给严重失衡、车位使用不均衡、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停车场及车位信息“孤岛”、停车管理难等问题日益凸显,用智慧化的手段促进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公众停车服务水平,成为缓解停车难矛盾的有效途径。
智慧停车是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内容,是智慧城市体系下重要的规划与建设领域。
近年来国内很多城市开展了智慧停车的相关建设工作,但由于停车场信息化设施分散建设,采用的技术路线各不相同、标准不统一,停车信息无法融入整个城市智能交通体系,也无法显现城市级智慧停车整合服务的效果。
国内外很多城市已推出了智慧停车的相关标准,大多数关注于停车场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信息化技术的规范,而鲜有提出相关数据规范要求。
而数据要求的不统一,正是导致系统间融合程度低、无法形成城市级智慧化停车的重要原因之一。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智慧城市 智慧停车 总体要求》及系列标准预研究工作。
《智慧城市 智慧停车总体要求》搭建了统一的智慧停车总体框架,提出了统一的智慧停车概念与技术体系。
本次申报的标准是对智慧停车数据元素进行分类和编码,并提出交换、传输、处理、存储、管理及应用服务要求,旨在从智慧停车相关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管理,从而实现智慧停车已有信息系统之间、已有信息系统与新建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及数据交换共享。
同时,可以推进城市级停车信息共享和交换,实现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并在有效大规模数据基础上,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智能化辅助分析,支撑城市范围的停车精细化管理和整体交通服务,有效提升城市整体交通智慧化水平。
通过提出、研制该标准可以为智慧停车领域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一方面,该标准为智慧停车相关规划单位、建设单位提供了数据方面的重要指导,有助于供需双方形成共同语言,推动智慧停车项目更顺畅、更持续的落地和发展;另一方面,从数据源头统一和规范相关单位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助于实现智慧停车系统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停车资源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整合与业务协同,提升城市停车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场景下智慧停车数据总体要求、数据元素、数据采集要求、数据传输要求、数据处理要求、数据存储要求、数据交换要求、数据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场景下智慧停车数据层的整体规划及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维。 主要技术内容: -数据总体要求 -数据元素 -数据采集要求 -数据传输要求 -数据处理要求 -数据存储要求 -数据交换要求 -数据管理要求 资料性附录A:数据元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