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内燃机 连杆 技术条件》由 TC177(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20 内燃机 |
根据国家标准5年复审的要求,以及国内外内燃机连杆新材料与技术的应用情况,需要适时对原有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以适应内燃机连杆新技术的发展。
本次提出的标准项目利于促进国内连杆的技术进步,对确保内燃机连杆技术质量指标的先进性和全面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锻钢连杆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气缸直径不大于200mm的往复活塞式内燃机锻钢连杆。 本标准代替GB/T 23340—2009《内燃机 连杆 技术条件》,与GB/T 23340—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内燃机锻钢连杆范围描述(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 ——修订了连杆螺栓、衬套等组成部件的描述(见3.1); ——增加了连杆体和连杆盖采用的材料规定(见3.2); ——增加了连杆体和连杆盖的热处理规定,增加了顾客对硬度的要求(见3.3); ——修改了连杆体和连杆盖的硬度值下限要求(见3.3,2009年版的3.3); ——修改了40Cr材料的强度要求(见3.4,2009年版的3.4); ——增加了胀断微合金化钢材料的属性(见3.4); ——修改了金属宏观组织的表述形式(见3.5,2009年版的3.5); ——修改了钢材料连杆金相组织规定(见3.6.1,2009年版的3.6); ——增加了微合金化钢连杆其金相组织符合规定和中高碳钢脱碳层深度规定(见3.6.2和3.6.3); ——修改了连杆主要部位及加工表面粗糙度的规定(见3.7,2009年版的3.7); ——修改了连杆表面质量的规定(见3.10.1,2009年版的3.10.1); ——增加了表面粗糙度的检测仪器(见4.5); ——修改了检测尺寸公差的部位和连杆大小头孔中心距的检测规定(见4.6.1、4.6.2,2009年版的4.6.1、4.6.2); ——删除了“每副”(见5.1,2009年版的5.1); ——修改了助动词的等效表述形式(见5.2,2009年版的5.2); ——修改了标题的修饰词,删除了应注意的内容(见6.1.1,2009年版的6.1.1); ——修改合并了包装盒和包装箱外部应标明的规定(见6.1.2,2009年版的6.1.2、6.1.3); ——修改了包装箱总质量的规定(见6.2.5,2009年版的6.2.5); ——修改了制造厂保证产品防锈规定(见6.4,2009年版的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