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在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源头治理到过程管控能力等各个方面均得到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增强,在历年省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连续多年获得A类。在“三小治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名优特小作坊”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源头治理等多个方面不断推出“长春模式”、打造“长春样板”、体现“长春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