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宿州市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商务、司法等五部门制发《宿州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
《审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审查主体、范围、标准、流程,明确各层级制定的政策措施“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政府文件实行三级审查,起草部门初审、市场监管部门复审,对有争议、复杂疑难、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外聘法律专家三审。审查采取书面审查、外聘专家参与审查、集体会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审查时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审查办法》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举报处理回应机制、抽查评估机制、定期通报机制,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