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5-23 16:18     信息来源:计量司
               从近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于去年12月31日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夯实河北省计量基础,筑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摄

              《实施意见》提出了计量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到2035年,河北省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河北计量发展的五大举措,分为“四大体系建设”和一个“能力建设”,即筑牢科学计量基础支撑体系,健全应用计量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快计量能力建设。通过这些重大举措的推进实施,进一步补强和完善河北省计量供给的短板弱项,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为推动河北省《实施意见》落地落实,下一步,河北省将重点服务科技强省战略,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集中发力;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解决化解一批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的“卡脖子”难题上集中发力;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在发挥“双碳”战略中能源资源计量的技术支撑作用上集中发力;服务高品质生活,在深入实施计量惠民工程上集中发力。详细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精神,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需求牵引、供给提升,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协同融合、开放共享基本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筑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计量工作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科研创新能力、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和计量监管水平显着提升,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



        二、筑牢科学计量基础支撑体系,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一)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围绕量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强计量测试理论、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计量优势资源作用,建立一批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

          (二)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加强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推动计量产业链条数据融合共享,打造计量数据服务云,为仪器仪表研发升级、现场应用、计量性能实时监控及检定校准频次等提供科学指导。(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探索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的计量需求,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方法研究。研究数字化模拟测量、工业物联、跨尺度测量、复杂系统综合计量等关键技术。探索开展计量标准智能化、网络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健全应用计量服务保障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围绕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一批急需的先进计量标准,建设一批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化解一批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等难题,增强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服务高端仪器发展和精密制造。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器件制造技术研究和先进测量仪器及零部件制造。拓展高端仪器设备评测领域和范围,完善仪器评价体系,助力提升国产仪器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推进测量仪器国产化。结合全省计量器具制造产业特点和分布,重点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石家庄、承德、廊坊、保定等地的环境监测仪器、芯片测量仪器、衡器、流量仪表、互感器等制造业发展。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围绕疾病防控、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营养与保健品、诊断试剂、创新中医药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地质勘探等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研制生产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体育局、省药品监管局)



        四、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一)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围绕煤炭、电力、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基础前沿技术、共性关键计量技术和方法研究以及碳计量器具、碳计量监测设备和校准设备研制。实现温室气体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

          (二)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管理。积极参与和开展能源计量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全部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增强全社会节能产品使用意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三)加强碳计量服务。加快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和碳排放监测系统建设。加大能源资源、环境和碳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引导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通过科学、合理、高效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降低碳排放量。开展重点耗能设备能效测试、节能效果评估、企业减碳评估测试等碳计量服务,将服务链从传统耗能产业延伸到大数据中心、公共服务等领域。(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五、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优化市场计量环境

          (一)完善计量政策法规。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工作衔接。加强地方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强化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管理,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二)推进计量监管制度改革。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形成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新模式。强化对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及认证认可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保障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和测试结果的可信度。完善计量比对机制。积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的使用。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计量风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三)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研究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推广智慧计量理念,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鼓励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质量控制与智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民生计量器具监管。落实计量惠民工程,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聚焦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商场、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店等重点领域和场所,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五)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持续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平台计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计量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加快计量能力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计量标准建设。统筹技术能力和现实需求,构建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采用先进计量器具,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相关计量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

          (二)推进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围绕法制计量需要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应用计量技术研究,为企业技术研发和质量提升提供计量支持,承担政府部门授权委托的法制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和基础保障任务,开展计量风险收集、评估、监测、预警。行业专业计量技术机构立足本行业领域计量需求,强化专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新兴业态,培育和壮大专业化计量技术服务市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培育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年轻技术骨干参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燕赵青年科学家计划,培养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青年科技人才。推行计量技术机构首席计量师聘任制度。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职称、职业技能等级等制度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提升企业计量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行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推动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落实落地,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计量工作协调发展。积极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体化质量基础支撑服务。深化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计量基础共享、计量规范共建、计量检定和计量行政许可结果互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突破计量服务市场的区域壁垒,推动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和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有效衔接,突出计量战略资源地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充分利用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计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市、县政府要根据计量工作实际,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标准物质研制、强制检定以及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给予必要保障。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加强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和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批准筹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相关政策予以重点支持。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加快学科和文化建设。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以及课程建设,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在义务教育中增加计量基础知识教育内容,开展计量线上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加强计量文化建设、科普宣传,培育计量文化研究及科普基地,推动计量博物馆、科技展览馆建设和开放。积极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计量精神,选树计量先进典型,增强新时代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县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开展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市场监管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以下简称《计量发展规划》,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的什么?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测量的科学及其应用,是保障工业生产、科技创新、民生改善、国防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计量发展规划》的编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计量发展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加快国家计量事业发展、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规划,进一步夯实我省计量基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标衔接《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研究制定了我省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以省政府文件印发。

        二、在编制《实施意见》过程中,总体上有哪些考虑?

        在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彰显时代特征。作为全省计量领域的中长期规划性文件,《实施意见》充分把握计量发展的总趋势和新态势,提出计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二是注重政策衔接。《实施意见》与《计量发展规划》、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紧密衔接,科学设定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举措,确保可操作、有支撑、能落地。三是体现河北特色。《实施意见》全面分析我省科技、产业和市场监管发展需求,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增强举措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三、我省计量事业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的阶段目标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

        到2025年,计量工作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科研创新能力、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和计量监管水平显着提升,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

        四、量化指标是如何设置的?

        为了确保目标任务实现,秉持“科学合理、政策约束、符合实际”的原则,从提升计量支撑保障能力、加强法制监督水平两个方面提出计量发展的7个量化指标。

        在提升计量支撑保障能力方面,设置3项指标。一是在加快现有环保仪器仪表、光伏、电气设备及测试仪器产业计量中心的基础上,提出围绕生物医药、钢铁、氢能等领域筹备建设3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中心建设,为我省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二是加快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提出平均每年制修订15项,增速50%,为我省统一量值、开展计量法制管理提供技术依据。三是打造先进计量技术机构,提出建立省级最高计量标准135项,提升我省计量技术水平。

        在加强计量法制监督水平方面,设置4项指标。一是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准物质的需求,在医药、食品等健康领域开展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提出平均每年预期增长20项,到2025年达到550项,加快完善我省标准物质体系。二是在服务业和商业全面开展诚信计量活动,年均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00家,到2025年达到1万家,逐步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净化消费市场。三是为方便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到计量技术机构送检,强检项目省级及以下建标覆盖率提升到92%,高于国家指标2个百分点。四是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不断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确保我省量值准确可靠,提出年均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进一步提升计量供给能力。

        五、推动我省《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体系建设”和一个“能力建设”,即筑牢科学计量基础支撑体系,健全应用计量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快计量能力建设。进一步补强和完善我省计量供给的短板弱项,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一是筑牢科学计量基础支撑体系,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包括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探索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等三方面内容,设置计量基础研究专栏。

        二是健全应用计量服务保障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包括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服务高端仪器发展和精密制造、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等三方面内容,设置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高端仪器和精密制造领域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健康领域计量能力提升工程专栏。

        三是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支撑双碳目标实现。包括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加强碳计量服务等三方面内容,设置能源资源领域计量能力提升工程专栏。

        四是完善法制计量监督管理体系,优化市场计量环境。包括完善计量政策法规、推进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加强民生计量器具监管、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加大计量执法力度等六方面内容。

        五是加快计量能力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包括强化计量标准建设、推进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企业计量能力、推动计量工作协调发展等五方面内容。

        六、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一是突出测量体系高标准建设。《计量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以此为基础,《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发展目标方面,将“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由《计量发展规划》的“90%”提高至“92%”,并明确了“建立省级最高计量标准135项、建立和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年”等量化指标。

        二是突出我省产业发展计量需求。26个方面内容中,在“(三)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中提出“围绕量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强计量测试理论、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在“(六)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中提出“围绕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一批急需的先进计量标准,建设一批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在“(七)服务高端仪器发展和精密制造”中提出“重点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石家庄、承德、廊坊、保定等地的环境监测仪器、芯片测量仪器、衡器、流量仪表、互感器等制造业发展”;在“(八)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中提出“围绕疾病防控、精准医疗、可穿戴设备、体育健身、营养与保健品、诊断试剂、创新中医药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

        三是突出“双碳”战略中能源资源计量的技术支撑作用。增加“四、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支撑双碳目标实现”专项内容,通过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加强碳计量服务等措施,构建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充分发挥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七、《实施意见》出台意义的是什么?

        《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计量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对全省计量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明确了2021-2035年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于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筑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名词解释:

        1.计量:是关于测量的科学,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主要包括科学计量、法制计量和应用计量。

        2.测量:通过实验获得并可合理赋予某一个量一个或者多个量值的过程。

        3.量值:是指被彼此间由非矛盾方程联系起来的一组量。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4.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复现的量值,通过计量检定等方法,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以保证被测量对象的量值准确一致。

        5.量值溯源:是自下而上地将测量值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即为了确定一个量值的准确性,主动与高于自己准确度的量值进行比较的过程。

        6.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实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经国家鉴定通过,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建立。

        7.计量标准:是指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定义的参照对象。按照法律地位,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按照测量准确度高低,分为最高计量标准和次级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使用。

        8.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

        9.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10.计量器具:是指用以直接或者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11.计量比对: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者指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测量仪器复现的量值之间进行比较的过程,是计量标准的技术监督手段之一。

        12.计量技术机构:主要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等工作的机构。

        1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没有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机的计量性能考核,取得许可后,方能生产。

        14.型式评价:是为了确定计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所进行的技术评价。

        15.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证明企业能够满足法律法规、组织、顾客对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GB/T 19022的合格评定活动。

        16.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2006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将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主要包含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并称为国家质量基础的三大支柱,其中,计量是基准,是控制质量的基础。

        17.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指为产业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的机构。

        18.计量技术规范:是统一全国计量量值、实施计量法制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之一,是为了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规定了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法制计量控制要求、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和检定周期、判定方法等内容。

        19.标准物质:是指一种已经确定了具有一个或多个足够均匀的特性值的物质或材料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属于计量标准的范畴。

        20.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