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在深入理解和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讨论稿)》的思路和架构进行了调整,更加突出生活领域碳达峰的工作重点,经过12版的修订,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局内征求意见。下一步将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
2021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工作分工方案〉的说明》。文件中对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工作进行分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承担编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主要围绕居民生活,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8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如期完成。计量处设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贯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