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法制计量和民生计量工作要求,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地区实际,分析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明确新任务,采取新举措,规范强制检定管理模式,提升强制检定能力,夯实全省强制检定基础保障。
一是不断加强政策引领。连续3年出台规范强制检定工作措施文件,对强制检定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将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建设和实施要求写入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各地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实施率保持逐年递增,力争到2025年各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覆盖率达到90%,有力支撑辽宁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
二是坚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强制检定考核评价体系,将强制检定覆盖能力、强制检定停征收费执行、强制检定政府保障情况等内容纳入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质量考核、真抓实干激励指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考核激励,形成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切实压实各级履职责任,对拒绝、推诿强制检定任务的单位进行询问约谈,对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强制检定未能有效落实的,通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是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对全省计量基础能力系统掌握,全面摸底排查各地强制检定能力,动态掌握省、市、县(区)三级强制检定具体情况。组织开展了省级统筹保障强制检定能力计划,有针对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强化民生计量保障,确保民生计量的稳定性、连续性、积累性。
四是规范强制检定程序。通过“三严一简”的工作要求,持续规范全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工作程序。为方便服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备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可委托辖区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一并实施备案和强制检定,辖区内无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可委托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备案和强制检定,为企业简化了办事流程,减轻了经济负担,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称赞。
五是提升强制检定能力。采取点穴式规划建设,对于强制检定保障存在短板的地区,要求尽快补齐短板,满足强制检定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个别地区防疫相关强制检定保障工作不足的情况,省局紧急增补强检建设规划,要求全省完善疫情防控强制检定能力,当年各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现涉疫强制检定能力全覆盖。开展重点强制检定需求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容量、流量省级专业强制检定站,承担全省强制检定任务,既满足了全省强制检定需求,又避免出现一刀切和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