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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知识产权被判赔 损害公共利益获刑罚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文章来源:合作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2-02 09:42:49   文章类型:新闻    内容分类:转载

        文章来源:合作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2-02 09:42:49 文章类型:新闻 内容分类:转载

        近日,合作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以假充真、销售假酒的涉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宣判,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王某某、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三年六个月,分别判处罚金440000元、731253.5元。同时判令被告人屈某某支付销毁假冒注册商标费用1602元,被告人王某某连带支付343元;被告人王某某支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费用698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

        201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租用民房通过向回收的注册商标白酒酒瓶灌装低价酒基、粘贴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用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盒、箱进行包装等方式生产假冒五粮液、剑南春、五粮春等注册商标白酒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屈某某常年从事白酒销售,为获取暴利,2018年至2022年4月期间,屈某某多次从王某某处低价购进侵权假酒进行销售。

        庭审中,二被告人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此案维护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对生命健康安全生产的损害风险,法院判决二被告人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也对市场上一些“不法商家”希望通过违法手段从而获取高利润的想法起到了警示作用,更提醒市场监管部门需维持、强力打击商品侵权假冒行为,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广大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依法诚信经营,千万不要故意销售假货,更不要心存侥幸,以为可躲过法律的严惩,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注意检查商品的防伪标识,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买到假货,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总审核:吴云 审核:张晓林

        供稿:张丽燕 编辑:王思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