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激励和教育新任职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全国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要求,举行了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钱建宁出席活动并监誓,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之熙主持宣誓仪式。市局领导邹建明、全体处级干部出席了宣誓仪式。
2017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宣誓活动正式开始。奏唱国歌之后,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国徽,在钱建宁同志的监誓下,全体新任职的工商局处级干部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钱建宁同志讲话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此次工商局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市局党组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尽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同时对参加宣誓的干部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始终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体领导干部要学习宪法、敬重宪法、感悟宪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让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二是要强化党性原则,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局领导干部要不断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规制行政执法行为;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问责机制,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四是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