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汽车召回管理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的国家。1966年出台了《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建立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召回主管部门是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美国NHTSA内设执法局,下设车辆安全符合性办公室和缺陷调查办公室,分别负责技术法规符合性调查和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即使符合安全标准但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汽车产品实施召回。如制造商对NHTSA调查结果不予认可,NHTSA将提请法院召开听证会,并强制制造商实施召回。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的国家。1966年出台了《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建立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召回主管部门是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美国NHTSA内设执法局,下设车辆安全符合性办公室和缺陷调查办公室,分别负责技术法规符合性调查和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即使符合安全标准但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汽车产品实施召回。如制造商对NHTSA调查结果不予认可,NHTSA将提请法院召开听证会,并强制制造商实施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