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汽车召回管理制度
日本于1969年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法》,依据法律相继建立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日本汽车召回主管部门及执行主体是日本国土交通省(MLIT)。由国土交通省组织开展缺陷调查,收集来自汽车制造商(事故、火灾、故障报告)、消费者(投诉)、相关政府部门(交警、消防、车检、消保)等渠道的信息,组织开展验证性实验和风险评估并出具技术分析报告,据此向制造商发出召回建议并可向社会进行公布,如制造商仍不认可将强制其实施召回,同时根据情节对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管理人员刑事责任。
日本于1969年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法》,依据法律相继建立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日本汽车召回主管部门及执行主体是日本国土交通省(MLIT)。由国土交通省组织开展缺陷调查,收集来自汽车制造商(事故、火灾、故障报告)、消费者(投诉)、相关政府部门(交警、消防、车检、消保)等渠道的信息,组织开展验证性实验和风险评估并出具技术分析报告,据此向制造商发出召回建议并可向社会进行公布,如制造商仍不认可将强制其实施召回,同时根据情节对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管理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