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汽车召回管理制度
韩国1986年发布《汽车管理法》,汽车召回主管部门是韩国国土交通海洋部(MLTM);执行主体及技术支持部门是韩国汽车检测研究院(KATRI)。韩国国土交通海洋部负责制定与汽车召回执法相关的政策、法规,启动缺陷调查程序,下达召回建议或命令。韩国汽车检测研究院负责收集缺陷信息,组织开展汽车安全标准符合性验证以及汽车缺陷调查。
韩国1986年发布《汽车管理法》,汽车召回主管部门是韩国国土交通海洋部(MLTM);执行主体及技术支持部门是韩国汽车检测研究院(KATRI)。韩国国土交通海洋部负责制定与汽车召回执法相关的政策、法规,启动缺陷调查程序,下达召回建议或命令。韩国汽车检测研究院负责收集缺陷信息,组织开展汽车安全标准符合性验证以及汽车缺陷调查。